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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答记者问

  其次,对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在内的农业实行扶持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做法,这也符合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国家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的发展目标。
  最后,2007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后,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扶持措施,目前生猪生产逐渐恢复。如生猪生产继续扩大,今后再出现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况,而政府没有相应措施,将再度严重挫伤养殖户积极性,不利于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
  为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加强政府调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养殖户利益,《预案》提出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并明确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原则。在选择预警指标、划分预警区域时,充分考虑历年来相关市场数据和实际变动情况,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在设置调控目标时,按略低于生猪盈亏平衡点确定主要调控目标,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基础性作用,淘汰部分落后的生猪生产能力,促进生猪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制定响应机制时,主要采取加强信息发布预警、收储等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稳定生猪价格。
  问:《预案》中预警指标是如何确定的?
  答:《预案》选取猪粮比价作为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的基本指标。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它能够直观的反映养猪成本收益的变化情况。根据历史经验,由于饲料成本在生猪总成本中的比重、料肉比都是基本稳定的,因此,猪粮比价作为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的基本指标,具有简洁、清晰、容易理解等特点,能够为国家及时、准确判断生猪市场供求,采取相应调控措施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
  此外,仔猪价格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量、能繁母猪存栏量也是衡量生猪生产和市场供求状况的重要指标。《预案》提出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上述指标变动情况。
  问:《预案》的主要调控目标是什么?
  答:《预案》的主要调控目标是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基础上,通过必要的政府调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保护生猪养殖户利益,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为此,《预案》提出,当猪粮比价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开始预警,并根据情况启动相应响应机制,并根据猪粮比价下降的程度调整调控力度,使猪粮比价不至于下降过多,这样,既能够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可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无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均有利于生猪生产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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