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划》明确在适宜重建区,全面恢复市场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城区应通过维修和重建,形成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城区市场服务功能区,完善社区市场服务网络;恢复重建乡镇、行政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连锁经营商贸服务及农村信用社网点,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在区位优势比较突出的地区,建设具备大宗商品跨地区集散和重要商品储备功能的物流配送中心、商品储备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常态供应和应急保障的重要作用;在适度重建区,加快恢复市场服务体系,着力完善服务功能。城区形成市场服务功能区,适度配置社区市场服务网点;乡镇和行政村恢复重建与当地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服务网点。立足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商旅文一体化的特色商贸服务业,重建特色商业街,培育旅游商贸特色镇;恢复重建重要商品储备库以及具备商品集散、信息服务与产销衔接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交易方式与管理技术的创新;在生态重建区,配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消费必需的市场服务网点。依托旅游资源适当恢复重建旅游商贸服务业,依托农林牧业资源适当恢复重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
为达到规划预期目标,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的需要,《规划》提出要恢复重建城乡商品零售网络、生活服务网络、商贸批发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屠宰加工体系、粮食流通体系、金融服务网络和市场监管体系等8项主要任务。
【问】:规划中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来保障规划目标能够顺利完成?
【答】:为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保证项目尽快顺利落实,《规划》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包括土地、财政、金融、产业、对口援助以及其他政策。强调中央财政对灾区商贸流通服务业恢复重建将给予支持,各级财政要以资金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重要商品储备库等流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重点项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恢复工农业生产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并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倾斜。
此外,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我们印发了《商务部关于做好地震灾后商贸服务设施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对口支援的有关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地震灾区商业网点恢复重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各种形式的支援,协助受援方编制灾后市场服务体系重建实施规划,确定对口支援项目、规模、方式和技术要求,并有序组织实施,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