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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新资本协议第一批5个监管规章答记者问

  二是原则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新资本协议的原则性要求虽然有助于商业银行采取灵活的方法实现监管合规,但可能导致监管套利,使得不同银行监管资本计量结果缺乏可比性。5个监管指引坚持“技术上做实”的思路,根据国内外大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开发建设的实践,尽可能细化技术标准,便于商业银行理解和评估,增强监管制度的可实施性。对部分难以明确的监管要求,按照审慎性原则,各指引也做出原则性规定,并将在解释性文件中提出参考性指标。

  三是实践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新资本协议规定的监管要求基于国外大银行风险管理的稳健做法,国内银行短期内还难以达到完全合规要求。鉴于国内大型银行正式实施新资本协议还有一段时间,为推动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逐步与先进的风险管理实践接轨,5个监管指引按照“在发展中规范”的原则,坚持“高标准”的规制取向,在注重制度可操作性的同时,明确了一些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标准,为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指明方向。

  问:5个监管指引的实施对商业银行以及其它市场参与者产生哪些重要影响?

  答:5个监管指引将新资本协议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监管标准,全面落实监管指引并实现监管合规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事关全局的系统工作,将促进商业银行牢固确立审慎经营的理念,建立科学的、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为达到监管指引的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统一的、强大的数据管理体系,包括数据定义、数据源、数据质量、数据历史长度,广泛收集与风险相关的各类数据;加强IT系统建设,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和数据集市,支持复杂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流程,促进风险计量技术的持续优化以及风险计量结果的深入运用。国内外银行的实践表明,数据和IT系统等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新资本协议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促使商业银行改进风险评估和计量技术。风险计量是新资本协议的技术核心,监管指引明确的风险评估和计量的监管要求,为商业银行开发风险评估体系和计量模型提供了技术标杆。如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两维的公司贷款风险评级体系及PD/LGD计量模型,建立零售贷款申请评分卡和行为评分卡,确保对风险的有效区分和准确计量。有效的识别和准确的计量风险为风险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三是增强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的有效性。按照监管指引,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风险量化的验证体系、风险量化结果运用体系进行了根本性改造,推动商业银行健全风险治理结构,促进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的变革,将有力地推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完善和核心竞争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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