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2008年)
动漫产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喜爱的文化产品,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很快,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
国家对动漫产业发展高度重视,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32号),成立了由文化部牵头、十部委组成的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并由中央财政设立了扶持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6年以来,文化部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的精神,针对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总体工作部署,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不断充实完善,2008年8月13日,文化部发布了《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全面阐述了文化部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主张。
一、明确发展思路,完善产业链条
尽快提高原创动漫企业及产品的竞争力是我国动漫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产业链条不完整,业态单一,严重制约了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对此,《意见》指出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旺盛的市场需求不相适应,在原创能力、人才培养、技术开发、产业链整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用5至10年时间实现跻身世界动漫大国和强国行列的目标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