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解读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拒不办理重要信访事项造成严重后果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

  规定指出,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规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三)本地区、单位或部门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后,未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引发重复越级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不按有关规定落实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发群体性事件 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

  规定指出,对于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规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规定指出,本规定所称领导责任,是指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的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