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负责人就《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答记者问
(2006年4月29日)
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将 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问为什么要出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这部法有何重要意义?
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打牢“十一五”发展基础的新形势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出台,这是关系“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必须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必将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水平,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出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相关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更加有效地保证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出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举措。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是导致贸易争端的重要原因,也是一些国家设置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借口。出台《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将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更好地拓展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