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秘书处负责人就党章修正案答记者问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十七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十七大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答: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中形成了广泛共识。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及时在党章中体现这些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有利于更好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确定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我们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了良好国际环境。
我们党在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的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