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实行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是提高动物防疫科学性的重要措施。《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要求各成员国在制定和实施动物卫生措施时,应用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提高动物卫生措施的科学性。近年来在动物产品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不断要求我提供有关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并依法出具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报告。为适应我国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要求,在《
动物防疫法》第
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这对提高我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各项措施的科学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下一步贯彻落实《
动物防疫法》需要做哪些工作?
尹成杰:下一步贯彻落实《
动物防疫法》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级兽医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动物防疫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学习,认真领会和掌握这部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
动物防疫法》的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防疫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强《
动物防疫法》的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二是抓紧配套法规研究工作。要根据新修订的《
动物防疫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积极开展《
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和有关标准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三是抓好《
动物防疫法》的培训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兽医行政管理和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兽医管理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
动物防疫法》。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积极组织各级兽医工作机构贯彻落实《
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
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施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将《
动物防疫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