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指引》在促进银团贷款业务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发展方面,是如何把握制度约束与市场引导之间的关系?
答:银监会积极推动我国银团贷款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十分注重合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团贷款业务实践中把握好两项原则,处理好两方面关系:
一是市场原则与规制导向。银团贷款是银行业加强同业合作的市场化行为。在
《指引》起草过程中,银监会对于能够通过银行自行协商解决,或由银行在公平合理、平等互利和自主决策的基础上通过银团贷款协议解决的,都立足于鼓励和引导,不做硬性规定,确保
《指引》能够符合商业化原则。同时,引入法律法规的一些指标性要求来体现规制导向,如单户贷款比例、集团授信比例等,以引导银行理性选择银团贷款方式。
二是经营者自负与合作共赢。经营者自负是银团贷款业务的基本原则,是指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行为。
《指引》在规定银团贷款成员应按照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的同时,强调对牵头行的贷前尽职调查责任、代理行的贷后管理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强调在银团贷款存续管理期间银团贷款成员原则上不得在银团之外向同一项目提供有损银团其他成员利益的贷款或其他授信,强调银团贷款业务从受理、承诺、融资、服务到收回的全过程中,成员行要相互沟通,形成统一的利率、期限等贷款条件,这些都旨在促进银行加强合作,强化市场约束,最终实现银企、银银之间的共赢。
问:银团贷款业务主要面临哪些风险?银行将如何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
答:按照风险程度划分,银团贷款业务主要面临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等。
《指引》明确提出,“信息共享,独立审贷,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是每个银行防范银团贷款风险的原则,
《指引》要求银行建立与银团贷款业务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