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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就“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就“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2007年6月5日)


  2007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07〕975号)。日前,记者就该规划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的负责人。

  问:据了解,这个《规划》是国家就社区服务问题制定的第一个发展规划,请简要介绍一下制定“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背景和原因?

  答:我们两个部门之所以制定“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就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作出的一系列部署。《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个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都对发展社区服务提出了要求,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精神需要制定一个专门的发展规划;

  二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各项方针政策的落脚点,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提出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面对城镇1亿以上的流动人口、5000多万退休职工、2200多万困难群众和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三是为了解决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引导社区服务健康发展。如社区困难群体救助问题,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社区中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社区治安问题等一些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在社区层面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现有的社区服务设施数量不足,功能单一,总体水平不高;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投资主体不明确,资金总量不足,缺口较大;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统筹规划,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引导各地更加重视社区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扎扎实实地推动社区服务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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