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在编制规划过程中还重点把握了哪些原则?
矫勇:深刻认识发展阶段、发展理念和发展要求的变化,认真分析近年来流域水情、工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在编制规划过程中,重点把握了这样一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针对洪水和洪灾特点,坚持“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既要有效地控制洪水,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又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给洪水安排出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二是防洪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流域中下游的中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上中游的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实际,按照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格局,以国家《防洪标准》为基本依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的要求,统筹安排流域防洪建设,使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与流域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及本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研究、协调流域内西江、郁江、柳江防洪水库的防洪与发电、航运、灌溉、供水、渔业以及水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上游堤防建设与下游防洪风险的关系,重点保护对象与一般保护对象之间的关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之间的关系,统筹考虑流域防洪与交通航运、国土资源、城市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流域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四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城市及下游三角洲为重点,拟定与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标准,首先保障重点城市及重要经济区域的防洪安全。同时,对西部及其他贫困落后的地区,从改善当地群众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的角度出发,予以适当兼顾。
五是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突出防洪体系的整体作用。通过规范水事行为,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通过建立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最大程度地减少超标准洪水期间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通过建立完善的防洪减灾保障机制,减少风险,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记者:《珠江流域防洪规划》有哪些新的特点?
矫勇:因为指导思想的调整和转变,新的流域防洪规划在许多地方有所创新,主要体现在下面四点上:
第一,治水理念发生了深刻转变。规划认识到洪水是一种人类必须要面对的、难以消除的自然现象,根据流域洪水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在采取蓄、滞、分、泄等工程措施、合理安排洪水出路的同时,更加重视管理、调度、超标准洪水防御和政策法规等防洪非工程措施的作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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