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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就《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问:为什么要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这是否会增加结婚当事人的登记费用?

  答: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是基层民政部门在工作中摸索出的有效经验。实践证明,免费颁证仪式的引入,完善了婚姻登记流程,丰富了婚姻登记工作内涵,提升了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有助于移风易俗,引导公众树立文明和谐的婚俗观念。《意见》对这一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积极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设立颁证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

  实行免费颁证仪式并不意味着增加结婚当事人登记费用和负担,免费颁证仪式是在尊重婚姻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将结婚登记“颁证”程序转移到颁证厅中进行,使结婚当事人在温馨、喜庆的氛围中接受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告知,作出爱的承诺,整个过程只需5分钟。婚姻登记机关在颁证厅为当事人颁证,不收取婚姻当事人费用。民政部门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抽查和重点督察力度,严肃查处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广大网民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对婚姻登记机关或婚姻登记员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的,应予以坚决拒绝,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问:《意见》要求民政部门配合计生、卫生等部门在婚姻登记场所举办宣教活动,这主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未将婚前医学检查列为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为帮助广大婚姻当事人了解有关婚姻、生育方面的卫生知识,自愿接受有关咨询、指导和婚检,一些基层婚姻登记机关与卫生、计生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利用婚姻登记平台,举办婚检知识宣传活动,向当事人发放有关婚检和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还为婚前卫生咨询和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不少地方在严格依法行政和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实现了婚前卫生咨询、指导和婚检率的大幅提升。如上海市卫生局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婚检,要求各区县婚检机构距离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超过200米,目前,上海市徐汇区参加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的新人已达结婚登记总人数的88.8%,参加免费婚检的人数已达结婚登记总人数的54.3%。作为新人步入婚姻家庭生活的必经之路,婚姻登记机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高水平的婚姻登记服务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地满足婚姻当事人的需要,这对于构建和谐家庭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因此《意见》提出婚姻登记机关应该积极配合计生、卫生等部门、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前体检、优生优育等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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