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负责人就《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
改革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2007年5月15日)
近期,国务院批准了国防科工委《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针对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制定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有关内容和精神,国防科工委负责人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
问: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和投资管理的主要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国家投资体制先后进行了多次调整和改革,国防科技工业的投资体制也随之进行了改革,包括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资本金制度、监理制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和管理面临着许多问题。例如,在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方面,需要进一步增强核心能力,放开一般能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政府投资方式还是比较单一的审批制,程序较长,企业的责任较弱;投资效益、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民用力量、民口单位乃至民营企业的实力大大增强,为了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需要推进和规范投资主体多元化。
问: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关于改革目标,《意见》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三个分目标和一个总目标。三个分目标:一是考虑到国防科技工业投资涉及武器装备,提出无论如何改革,都要保证政府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主导作用和对军工核心能力的有效控制;二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社会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开放性发展格局;三是强调要加强投资全过程监管,形成规范、安全的投资和建设秩序。改革的总目标是要把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普遍性与国防科技工业的特殊性相结合,最终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新型投资体制。
问:《意见》对政府投资的领域和重点作了哪些规定?
答:《意见》提出,政府投资的领域主要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基础和军工能力建设、支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政府投资重点是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包括战略武器、关键主战装备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总体设计能力,装备系统集成、测试和总装能力,以及关键分系统和专用军品配套研制生产能力,这些能力是支撑武器装备发展的核心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根本方向。同时,考虑到军民结合产业既是武器装备发展的产业基础,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提出政府投资要支持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于人才培养、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必需的条件及设施建设,政府投资也要给予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