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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就《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


  问:《质量管理办法》既对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也对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作了规范。其对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抽检作了哪些规定?

  答:生产企业产品的质量抽检由国防科工委和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抽检组织部门要按相应产品质量标准执行抽样方案,确定检测机构。抽检过程中遵循“分级管理”原则,国防科工委组织抽检的产品,地方不得重复抽检。

  问:《科技管理办法》实施后,国家将对民爆科研项目如何管理?

  答:国家对民爆科研项目将实施备案-验收管理模式,即一般的科研项目的立项,报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国防科工委备案。项目成果验收则由备案部门组织实施。

  问:《科技管理办法》对民爆科研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作了哪些规定,目的何在?

  答:《科技管理办法》规定民爆科研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项目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目的是引导科研单位的相关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政策,鼓励其研究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环保节能型产品及现场混装装药作业方式等项目;二是具有满足安全规范的实验条件,要求科研单位的实验条件满足《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的有关规定,保证科研活动安全、规范;三是具有健全的从事民爆科研管理制度,主要是规范科研单位建立健全从科研试验管理、人员管理及试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一整套管理制度,保证民爆科研活动的规范化;四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主要是为了使该办法与其他的法律、法规相衔接。

  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实施后,国防科工委作为全国民爆行业的主管部门,如何对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资质管理?

  答:国防科工委将依法对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管理,即要求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部批准的民爆器材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销售企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部批准的民爆器材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同时要求上述设计单位必须经过国防科工委考核认可,未通过考核认可的,即使具备建设部批准的资质,也不能承担民爆建设项目设计。

  问:《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对民爆行业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在建设项目验收中承担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这些规定应如何理解?

  答:根据规定,在组织建设项目验收时,必须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下设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组织验收单位在国防科工委民爆行业专家库中遴选7-15人组成,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应由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这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使专家为组织验收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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