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一五”时期和2020年我国人口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到201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3.6亿以内;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贫困发生率有所下降;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47%,有效缓解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扩大的势头;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以内;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城乡间、区域间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问:为实现总体目标,《规划》提出了哪些任务?
答: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综合协调经济社会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要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二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着力解决人口结构性问题。要推行优生优育,防治出生缺陷,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和老年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开发人力资源。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积极培育新型农民,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四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要在主体功能区建设中引导人口自愿、有序、平稳流动,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引导人口合理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合理流动提供保障,研究解决资源型城市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人口与发展问题。
五是发展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和社会福利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要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问:《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人口工作的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二是构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深入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研究制定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宏观调控政策,构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和监测评估体系。三是改革和加强人口发展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人口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四是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到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五是建立人口发展规划监测与评估机制,抓好规划的实施,加强规划监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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