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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常晓村司长就《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十一五”期间流通标准主要有四方面任务:

  一是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加快提升市场功能,培育市场品牌,规范市场秩序,信用升级及良好行为规范等相关标准的制修订速度。
  围绕此项任务,《规划》将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分类、小商品分类指南、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业技术条件、百货店分等定级规范、家电类专业卖场经营规范、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等列入重点标准项目。

  二是跟踪国际服务业标准发展趋势,制定一批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共与居民生活服务业的相关质量规范以及评价标准。

  围绕此项任务,《规划》将住宿业态分类、餐饮业态分类、社区商业综合服务规范、摄影企业服务规范系列标准、茶馆业经营服务规范、沐浴水质、足浴经营技术要求等标准列入重点标准项目。

  三是完善流通领域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在标准化实施中的作用,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化实施和监督机制。

  四是加强流通领域标准宣传推广和咨询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示范和辐射效应,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流通标准化推广和服务体系。

  四、商务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规划》的实施?

  一是将着重完善流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激励机制,推动重点标准的出台。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各级标准化组织为核心,各种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制度。

  二是继续积极争取财政和质监部门的支持,加大对流通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稳定和扩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引导紧缺资源向重点工作领域倾斜,从根本上保障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流通标准化工作的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荐标准化工作人员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的活动。积极借鉴、引进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适用标准,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

  四是积极培育高素质的流通标准化队伍。加强流通标准专业知识培训,逐步培育一支以各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为主的标准研究与制修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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