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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常晓村司长就《流通标准“十一五”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二、《规划》作为商务部首发的流通标准规划,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规划》安排,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成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系统科学、与国际接轨的现代流通标准体系和科学促进机制;完成批发与零售、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流通加工及流通基础设施等领域300项重要标准的制修订。最终全面改善流通标准实施与监督环境。

  《规划》通过三维结构图和系列矩形框架图描述了流通标准体系。流通标准体系三维结构图,直观描述了流通标准所涉及的领域和管理门类: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流通加工及基础设施设备6大领域,每个领域对应市场建设与管理、现代流通技术、消费安全、资源综合利用4个管理门类;按标准的内容将标准归纳为基础、管理、质量、方法、产品5个标准类别。通过流通标准体系系列矩形框架图,对6大重点领域又细分为商品验货及售后服务、农畜产品流通、消费品流通、生产资料流通、商贸物流、住宿餐饮、洗染沐浴、流通技术与分析方法、商用机械等30个子体系,对重点领域的子体系进行了标准细分,并按拟制定的标准的性质、行业类别和隶属关系,分别对应了标准框架的不同层次和位置。

  流通标准体系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系多行业、多领域、多业态的技术集成。在市场形态上涉及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在商品形式上涉及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在行业上涉及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等,在组织形式上涉及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等。

  二是流通标准体系具有统一性,每个子体系既相对独立,又互有共通。既设立了流通通用基础、基础设施设备等共性子体系;又将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和流通加工作为相对独立的子体系,以反映不同行业及业态发展的特殊性。

  三是流通标准体系及各子体系具有开放性。随着流通的持续发展,流通方式的不断创新,流通科技的不断进步,流通标准化工作也要相应完善,以适应服务消费、活跃流通和引导生产的发展需求。

  三、“十一五”期间流通标准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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