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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解读2007年立法和监督计划


  对这9件立法项目,各方面的要求比较迫切,实践中也有需要,起草单位正在抓紧起草、修改。因此,把制定、修改这9部法律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在草案稿和立法时机都比较成熟时,及时安排审议。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在回答记者有关今年立法计划的特点时,阚珂表示,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律,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在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实现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

  阚珂说,今年立法计划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群众路线。着重解决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妥善处理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动性、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阚珂还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将法律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提高审议和修改质量。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法律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将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需要调研的深入调研,需要协商的耐心协商,需要论证的充分论证,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基层群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识、条件成熟后再提请表决,使制定的法律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经得住历史检验。

以监督法实施第一年为契机
听取和审议9个专项报告,组织3个方面的执法检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执法检查,对备案的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等。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对这几个方面是同时考虑的。

  阚珂表示,今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依法规范监督形式,严格执行监督程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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