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解读2007年立法和监督计划
(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2007年2月27日)
●2007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安排审议法律草案20件。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是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这些法律草案在今年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说,在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
●今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07年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日前分别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并于2月27日正式对外公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时指出,这两个计划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新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作出的安排。这两个计划,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
争取通过10至15件法律案
到明年初现行有效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阚珂介绍说,2007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安排审议法律草案20件。这20件立法项目,争取在2007年审议通过10至15件法律案。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循环经济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是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这些法律草案在提请审议或通过后,总体上说,在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将如期实现。到2008年初,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
据了解,2007年立法计划还安排了9件预备项目,即制定侵权责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国防动员法、电信法,修改
邮政法、
保险法、
兵役法、
消防法、
国家赔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