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二、要求进一步健全出口管制管理机制

  为加强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科学决策和管理能力,条例根据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政策性强,敏感程度高和专业技术性复杂的特点,参考国际通行做法,规定由商务部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咨询委员会,承担国家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的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

  三、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行为规范,是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第一道防线。条例规定出口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出口控制机制。
此外,条例新增了“全面控制条款”,要求出口经营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商务部通知的情况下,其所出口的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如存在核扩散风险或者可能被用于核恐怖主义目的,即使拟出口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未列入《管制清单》,也应当申请出口许可。同时,要求出口经营者应当妥善保存有关合同、发票、单据、业务函电等资料至少5年。

  四、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为落实我防扩散出口管制政策措施,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体现主管机关和海关的监管职能,依法查堵违法违规出口,依法查处防扩散个案,防止突发个案给我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带来被动和影响,依据《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法律,条例新增了以下内容:
  (一)国家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二)海关可以对拟出口的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是否需要办理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提出质疑,并要求出口经营者按规定向商务部申办出口许可证件或不属于管制范围的相关证明。为规范质疑程序,条例还要求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共同制定有关办法。
  (三)商务部可以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嫌违反条例规定的相关活动进行调查、阻止,并明确规定了调查处理范围,即由海关总署负责查验和扣留属于海关监管的货物;由商务部负责查封或者扣留海关监管区域外不属于海关监管货物的涉嫌违法出口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的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