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市场融资功能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国民经济建设筹集资本,为社会资金保值增值提供渠道,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是市场发展的根本途径。在改革后新的运行机制基础上启动“新老划断”,将使市场的发展进入新的轨道,必然促进资本市场健全机制、完善功能、调整结构、扩大规模,从而为资本市场自身的健康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恢复市场融资功能也是适应我国当前宏观经济总体形势和发展需要的一项必然选择。2006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必须更大程度地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并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要促进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就必须不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扶持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鼓励优质企业上市;要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就必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变过度依赖间接融资的状况,降低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
正是基于上述形势变化和发展要求,要逐步恢复市场融资功能。今天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3、证监会对实施“新老划断”的总体安排是怎样考虑的?
“新老划断”必须坚持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具体实施时的基本思路是:不简单地以某个时点作为实施“新老划断”的标志,而是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市场可承受能力渐进推开,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市场对股市扩容的心理压力。具体做法拟分三步走: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
为体现早改革早受益的政策导向,并避免融资过度集中给市场带来的压力,稳定市场预期,股改完成半年以上的公司方可实施对社会公众的再融资,首次公开发行率先在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市值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省区启动。
4、《管理办法》有哪些新的内容,如何体现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新机制的作用?
股权分置改革后新的市场机制和《证券法》《公司法》修订后新的法律环境,对改革和完善再融资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创造了新的契机。中国证监会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在总结以往上市公司再融资经验教训和参考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现在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突出了对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机制,强化了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要求,拓宽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品种,简化了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