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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2006年4月16日)

  1、为什么在当前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适时实行“新老划断”,对首次公开发行公司不再区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对已经完成改革的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对尚未完成改革的公司要加快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是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更好地体现改革积极效应的内在要求。恢复上市公司再融资是“新老划断”的一个重要步骤,既标志着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了重要的阶段性进程,也标志着市场创新发展在新机制下的启动。同时,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优先安排再融资,也是兑现改革政策、扶持改革后公司做优做强的一项重要举措。

  必须明确指出,股权分置改革仍然是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和重中之重,要确保实现国务院确定的今年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包括恢复市场融资功能在内的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创新发展举措均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展开,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也必将为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2、如何看待目前恢复市场融资功能的条件?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为了有利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并避免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从去年四月底起市场暂停了融资功能。从那时起,市场各方都对何时恢复融资功能非常关注。《指导意见》提出:“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和市场整体情况,择机实行‘新老划断’”。选择目前时机开始恢复市场融资功能是由市场多方面的背景和条件决定的。

  自去年4月29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市场各方的协同努力,股权分置改革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这为实行“新老划断”创造了基础性的条件。目前,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健全和完善市场法制等各项基础性建设也取得积极成效。随着市场发展基础的巩固,特别是两市G股走势与活跃程度明显强于大盘,改革后新的定价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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