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修订的
《通则》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企业执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平稳过渡。新旧财务制度体系截然不同,修订的
《通则》实施后,由于配套办法需要逐步出台,原有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以及其他财务规定暂时还不能完全被替代,但凡是与修订的
《通则》不一致的,企业应当以修订的
《通则》为准;凡是原有规章和修订的
《通则》都没有规定的,企业应当随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二是改革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执行修订的
《通则》后,企业不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14%的职工福利费,原有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政策结转处理。企业原来按规定在应付福利费列支的医药费或者医疗保险费等项目,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改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三是注意落实投资者、经营者不同的财务管理权限与责任。按照原有的财务制度,投资者、经营者容易造成角色互相错位、越位或者缺位。修订的
《通则》对于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明确应当由投资者审议决定,或者按照企业内部授权审批制度执行,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企业首先应当对照检查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制定的制定;然后在实际中严格执行,并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当然,投资者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与权限时,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进行,而不是游离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外。
四是贯彻企业集团发展方针,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修订的
《通则》。对集团内部,需要避免众多成员企业各自为政,以便调整企业集团内部财务体制,统一企业集团的财务政策,实施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增强企业集团的竞争力;对集团外部,需要统一归口主管财政机关的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有利的理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