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问:资源综合利用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潜力怎样?
  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资源约束矛盾日益突出,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的问题。随着人口增加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资源消费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差距较大。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为30%和35%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我国木材综合利用率约60%,发达国家一般在80%以上。此外,我国大量的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大量的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旧木质材料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据测算,到2010年,通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每年可为国家提供的矿石产量为:煤炭2.5亿吨;煤层气32.5亿立方米;石油700万吨,其中利用低品位难利用储量开发500万吨,利用采残矿100万吨,利用非常规油页岩和油砂资源生产石油100万吨。我国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1个百分点,可以减少排放近200万吨,并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

  问:请问“十一五”期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答:资源综合利用的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利用、重点突破、全面推广”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综合利用宏观管理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0年,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5%和4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5%,煤矸石达到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35%、25%、30%。木材综合利用率由目前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

  问:请问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有哪些?
  答: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广、涉及面宽。《指导意见》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的特点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确定了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需要的大宗短缺资源、战略性资源和贵重资源,以排放量大、存放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废弃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以及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产业整体水平为重点,来确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发展领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