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是一份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综合性文件,内容不仅涵盖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也涉及立案、执行和审判监督,不仅包含基本的司法原则和政策,也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具体内容涉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及基本原则、严惩知识产权犯罪、妥善审理民事案件、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加强审判监督、健全执行制度、完善案件管辖和受理、加大赔偿和民事制裁、正确适用临时措施、注意专业技术事实认定、禁止权利滥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强化诉讼调解、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审判组织、做好职能部门间协调和配合、探索司法保护新机制、加强司法解释和立法建议、深入开展调研、开展司法建议、加大司法保护宣传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
三、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自主创新,服务对外开放,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此,《意见》提出以下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利人维权积极便捷、侵权人必受惩处、知识财富有序流转的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基本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的司法需求得到全面满足。
四、我注意到《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这个问题上,目前社会上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和制裁民事侵权问题比较关注,《意见》在两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同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如何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自从2004年底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发布以来,全国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明显大幅增长。《意见》基本的精神是要依法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对假冒、盗版等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定罪量刑标准,规范缓刑适用,根据犯罪情况和危害后果,依法从严惩处;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利;在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