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国资委负责人就《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2006年12月18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资委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我们知道,国资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导和推进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成立三年多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两个文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指导意见》,请问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答: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方针。近些年来,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力度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整体上看,要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任务还很艰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需要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指导文件,以明确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根据《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5]9号)工作部署,我委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了《指导意见》并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同意,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问:您刚才提到,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取得重要进展,但任务还很艰巨。能否就这方面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答:可以。要说进展,我首先从整体上列举一些数据:2002年到2005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从15.9万户减少到12.7万户,减少了20%,职工人数从4679.6万人减少到3819.1万人,减少了18.4%,但国有资产总量从6.4万亿元增加到8.6 万亿元,增长了34.4%;销售收入从8.3万亿元增加到14.2万亿元,增长了71.1%;实现利润从3764.3亿元增加到9682.8亿元,增长了157.2%;上缴税金从6794.6亿元增加到11919.3亿元,增长了75.4%。其中,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称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每年各增加1万多亿元,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每年各增加1千多亿元。2005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企业中的比重,户数仅占11%,但销售收入占35%,实现利润占45%,上缴税金占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