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原油、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后,国内石油市场将出现什么变化?
崇泉:2006年12月11日前,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两个办法实施后,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我国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我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记者:两个办法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崇泉:两个办法明确了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质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监督管理等内容,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资格、审批程序、受理时限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严格规定。
记者:民营企业对于成品油市场准入条件的调整十分关注,您能否介绍一下两个办法出台后民营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形势?
崇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种经济成份在国民经济中都会有相应的发展空间。截至2006年11月底,我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这些数字充分说明,民营企业已经进入我国成品油分销领域的各个环节,不仅企业数量多、分布区域广,而且在成品油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成品油批发市场开放,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民营企业只要抓住机遇,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就会进一步获得发展的机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一支活跃的力量,为繁荣我国石油市场做出贡献。
记者:两个办法中都规定了企业的年度检查,年检的目的是什么?
崇泉:年检是商务主管部门把握企业经营情况、审核企业是否继续具备原油或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和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原油及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记者:我们注意到,修订后的《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对成品油定义的表述与原来的暂行办法有所不同,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修改?
崇泉:近年来,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能源发展很快,国内部分试点省市正在推广乙醇汽油。为了促进成品油替代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我们将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纳入成品油市场管理范畴,实行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