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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六、问:我们注意到,该《意见》采取了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形式,为什么不象其他文件只发送到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商业银行?

  答:此次发文形式和对象的调整,主要考虑到商业承兑汇票的使用者是广大企业。其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签发和使用主体,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广大企业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决定着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程度。为了将该信息传递到广大企业,鼓励商业承兑汇票的各方积极参与,对《意见》的发布采用了向社会公告的方式。(完)

  相关背景资料:我国票据业务基本介绍

  票据作为交易媒介的重要载体,是单位使用最多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票据市场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紧密的市场,其发展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间债务拖欠,改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加强中央银行间接调控功能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分为支票、汇票和本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我国使用最普遍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单位和个人均可按规定签发使用支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一般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为提高支票清算效率,促进支票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快速的资金支付保证,人民银行正在组织建设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预计2007年6月底前,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使用。今年1至6月,支票签发量为55,647万笔,金额905,844亿元。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的使用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银行汇票具有“人到、票到、款到”的特点,支付方便灵活,适用于持币采购的交易方式。银行汇票使用范围广泛,使用量大,目前已成为我国异地使用最广泛的支付工具之一,今年1至6月,银行汇票签发量为664万笔,金额25,3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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