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增强企业受理商业承兑汇票的信心。
《意见》鼓励对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承兑人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以及商业承兑汇票业务中产生的相关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要求人民银行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和企业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依法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三是建立有效的违约支付惩戒机制,促使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履约付款。
《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建立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黑名单”制度,并对故意拖延支付、无理拒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实施行政处罚。
四是做好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人民银行对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管理,要进行严格的真实贸易背景审查,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保贴等业务纳入综合授信额度管理。企业要掌握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防控的基本知识,依法合规地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五是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宣传和培训,普及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知识。人民银行要组织和协调商业银行,广泛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银企之间的直接关系,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有关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三、问:我国目前票据的使用情况如何?票据在支付工具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答:我国法定的票据种类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其中汇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作为交易媒介的重要载体,是单位使用最多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支付工具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全国票据业务签发56,873万笔,金额981,209亿元,约占全部非现金支付笔数的10%,金额的48%。总体上看,近年来,票据的使用量稳中有升。
四、问:目前商业承兑汇票使用的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