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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关于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

  四是促进保险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安排。“十一五”期间,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将更受各方关注。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开始研究农村市场、积累基础资料,但对于如何发展农村市场、发展一个什么样的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起什么样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同。有的公司把发展农村市场作为一种战略性选择,有的公司仅仅把农村市场看成城市市场的简单延伸,关注的重点是客户、保费收入、盈利水平的增长。出台《通知》对于促进保险公司将发展农村市场作为战略性安排非常及时和必要。

  三、记者问:《通知》的起草过程主要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通知》主要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以保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通过保护性措施确保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在充分衔接现有规章制度基础上,提出现阶段可操作性强的新举措。

  四、记者问:《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县级行政区以下(不含县城)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准入条件,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在县城设立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或通过中介机构开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二)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权益告知书或进行投保风险提示,在犹豫期内对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投保人100%回访;(三)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农村营销员的管理和培训责任,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职责;(四)建立能客观准确反映农村人身保险发展实际的统计制度和统计信息系统;(五)要求保监局对辖区内撤销县以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加强监管,对保险中介机构县及以下网点加强监督;(六)保险行业协会应加强的工作。

  五、记者问:《通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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