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记者问

  问:当前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答:总体看,我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井下瓦斯抽采技术已经形成体系,并在高瓦斯矿井全面应用。2005年,全国煤矿抽采瓦斯23亿立方米,利用超过10亿立方米。阳泉、淮南、水城、盘江、松藻、晋城、抚顺等7个矿区,年抽采瓦斯量超过1亿立方米。地面煤层气开发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已进入商业化开发阶段。2005年,全国施工煤层气井328口,超过历史累计施工井数(截至2004年施工287口)总和。2005年12月底,淮南煤矿低浓度瓦斯输送及安全发电技术通过专家鉴定。但是,我国煤矿瓦斯事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煤层气产业化、商业化水平低。
  一是煤矿瓦斯抽采难度增大。我国高瓦斯矿井多,尤其在安徽、河南、山西、江西、湖南、贵州、四川、重庆等省市煤炭开发区域,煤层瓦斯含量高、压力大、透气性差,抽采难度大。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抽采量占实际涌出量的15%。目前,国有重点煤矿矿井平均开采深度约420米,开采深度超过1000米的有10余处。随着煤炭开采深度增加,瓦斯压力和地应力增加,瓦斯抽采难度进一步增大。
  二是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够。我国煤矿生产力整体水平较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从理论和技术方面都存在许多关键性难题,如对煤与瓦斯突出机理还没有根本认识。一些公益性、前瞻性、共性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从人才、基础设施到资金缺乏必要的支撑,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和技术创新与实际差距很大,专业领域人才出现断档。
  三是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目前,煤层气抽采和利用缺乏安全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和监管法规,影响了煤层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如一些地方煤层气抽采与煤炭开采不协调,有的煤层气开发企业“跑马圈地”却“占而不探”,有的煤矿企业重抽采轻利用,这既不利于调动各方面参与煤层气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煤层气(煤矿瓦斯)利用受制约。在煤层气开发区域,没有与之相配套的长输管线,致使开发与市场脱节,出现“点天灯”现象。低浓度瓦斯的输送和利用还没有标准和规范,大量低浓度瓦斯只能稀释后排空。利用煤矿瓦斯发电入网价格低,发电企业无利可图,限制了矿井瓦斯利用。2005年,全国煤矿瓦斯利用量占抽采量的43%。
  问: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若干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对于保护生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改善煤矿安全状况。瓦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煤矿瓦斯防治是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先抽后采,是防范瓦斯事故、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保障程度的治本之策。通过开展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可使高瓦斯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下开采,减少瓦斯涌出量,消除瓦斯突出危险。据晋城矿区实测,地面一个钻孔每天抽采瓦斯2500立方米,每年可使0.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吨煤瓦斯含量降低约1立方米。经过7到8年的预抽,吨煤瓦斯含量可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达到相对安全的程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