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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答记者问

  第三、有利于我国水泥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只有强势企业才能形成强势行业,才能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产业。提高集中度,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统一原料采购和产品营销,降低营运成本,提高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另外,提高产业集中度可从根本上解决盲目发展的问题。
  基于上述考虑,《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不仅提出了提高产业集中度向集团化方向发展的原则性意见,还提出了?“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日产4000吨以上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吨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5KWH,熟料热耗小于740千卡/千克。到2020年,企业数量由目前5000家减少到2000家,生产规模3000万吨以上的达到10家,500万吨以上的达到40家。基本实现水泥工业现代化,技术经济指标和环保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产业重组和企业联合,要综合利用市场和政策两个合力,要认真总结海螺集团发展的经验。考虑到中国的水泥企业中,大部分是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在促进联合重组的过程中,要按市场原则,充分兼顾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企业、地方的利益,形成共赢。

  四、中国水泥产业布局东、中、西部不均衡问题由来已久,《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在这方面有何考虑,我国调整水泥产业布局的方向是什么?
  答:水泥产业生产力布局不合理是中国水泥行业诸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家都知道,我国水泥工业基本是在靠市场拉动发展起来的,受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绝大多数企业是落后工艺和规模不大的企业。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水泥企业。由于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给环境容量造成很大压力,水泥行业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东部、中部水泥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的比较多,结构调整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从全国看,水泥工业发展还是极不均衡。
  各地区要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水泥消费水平相差较大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水泥产品附加值较低、保质期有限、不宜远距离运输的特点,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等配套条件,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水泥工业已形成较大规模,随着土地、环保压力不断加大,应严格控制产能的扩张,以重点改造现有企业为主,不再铺新摊子;中部地区石灰石资源比较丰富,交通运输便利,水泥工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满足本地区水泥需求的同时也可兼顾周边地区的需要,应依托老企业扩建日产4000吨以上生产线,尽快形成合理的经济规模;西部地区新型干法水泥发展薄弱,应重点支持,要以减少运输压力和满足本地区需求为原则,发展建设日产2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落后,促进西部地区水泥工业结构升级。同时产业政策还明确要求建设大中型水泥项目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障。禁止采用破坏资源的开采方式,加强对民办矿山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整顿,对民采民运方式要进行有效监督。?要依法保护环境和生态,对矿区采后要进行复垦,恢复景观地貌。对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为发展重点的大城市市区及风景名胜区,今后一律不再建设水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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