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答记者问
(2006年10月11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水泥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后,为什么还要制定并颁布《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它的出台有什么重大意义?能否有效抑制水泥行业盲目投资?
答:水泥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泥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水泥生产和消费国,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几年来,水泥工业发展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生产力布局不合理,整体发展粗放,工艺水平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产业集中度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低水平能力过大等。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制约着我国水泥工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针对水泥工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家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等,这次宏观调控政策与以往相比不同点是:在实施总量调控的同时,实施“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使之成为扎扎实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如在宏观调控过程中,
国务院出台了《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鼓励东部地区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大项目,中、西部地区建设规模至少也要在日产2000吨以上,其目的就是促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提高国际竞争力,转变水泥工业经济增长方式。
此次出台的《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为一条主线,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它明确规定了鼓励什么,禁止什么,发展什么,对限制盲目增加产能和淘汰落后能力也有具体的要求。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未经审批或违规审批的项目,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商务部门不予批准其合同和章程,工商、税务部门不予登记,质检部门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对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责任者,还要追究其责任。不仅提出了行业准入门槛标准,也通过严把土地和银行信贷两个闸门来规范投资秩序,把管理的关口前移,这将有效地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此外,产业政策对水泥产业布局调整、产业技术政策、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能源消耗、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规定,不仅明确了行业发展方向,规定了发展的原则性意见,而且有量化指标和期限。
可以预见,《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的颁布将会对水泥产业和水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强化全行业转变增长方式的紧迫感,促进结构调整,提高水泥工业整体素质,实现水泥大国向强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