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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发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其次,依托同一个资产池可发行不同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它们按照约定的顺序或特定的分配方法享有信托利益,因而具有不同的风险水平。例如,依托50亿元的资产池可分别发行20亿元优先级证券和30亿元次级证券,资产池收到的贷款本息首先保证偿还优先级证券,而次级证券要吸纳整个资产池的风险。

  第三,资产支持证券分期偿付本息,本金余额会随之递减。而且,倘若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受托机构也会把提前收到的贷款本金转给投资机构,投资机构收到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时间不完全确定,需要通过建立模型来预测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可能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也会随之变化。

  问:监管部门怎么分工?

  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监管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国人民银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依法监督管理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发行与交易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依法监督管理有关机构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活动。

  此外,鉴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会计、税收、投资等多方面的配套政策,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协调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讨论有关难点问题并商议解决方案。

  问: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是怎么考虑的?

  答: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制定《试点办法》时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也是保证试点成功的关键。《试点办法》中体现了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投资者都是风险识别、管理和承受能力较强的机构投资者;二是,强调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殊性质,提示投资机构关注风险;三是,详细规定信息披露要求;四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信用增级,满足不同投资机构的风险偏好;五是,建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决策机制;六是,防止相关机构利用特殊地位对信托财产施加控制,使投资机构切实享有信托利益;七是,建立贷款赎回或置换机制,防止银行出售高风险贷款;八是,建立相关机构更换机制,激励它们恪尽职守;九是,要求贷款服务机构单独设账,单独管理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降低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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