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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答记者问

  问:制定《指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指引》从小企业授信工作实际出发,遵循《指导意见》和“六项机制”的基本要求,以授信工作流程为链条,力求减少对大中型企业授信工作共性问题的重复,力争强调、突出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差异性,体现小企业授信问责和免责的特殊性。

  制定《指引》的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持续落实《指导意见》和“六项机制”。明确商业银行对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规定,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六项机制” (即贷款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转变经营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小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二是构建独特的小企业信贷文化。小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弱,财务信息不全,融资渠道单一,担保能力不足,资金需求急、频、小等特点,如果银行以大中企业的营销手段拓展小企业授信业务,势必导致成本过高,影响积极性。《指引》通过设定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基本要求,引导商业银行通过贷款流程改造和差别化授信管理,打造小企业授信工作平台。三是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指引》通过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小企业授信业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尽职工作的最低要求,合理界定免责范围,严格控制道德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理性地拓展小企业授信业务,并通过有条件免责的方式,消除商业银行及信贷人员的顾虑,从根本上促进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指引》以建立与小企业授信业务相适应的信贷文化为出发点,研究符合小企业信贷流程特点的授信尽职工作要求,尽可能体现前瞻性、专业性、可行性和合规性。一是前瞻性。《指引》着眼于小企业蓬勃发展的前景,在授信要求上体现合理压缩信贷层次、适当简化程序的导向,对现有的制度框架有所突破,以构建小企业独特的信贷文化,适应小企业多样化的需求。二是专业性。《指引》意在建立并完善专业化的小企业授信工作机制,在客户经理队伍、业务受理与调查、授信分析与评价、信用评级、授信决策、授信尽职评价等方面均突出了差别化和专业化。三是可行性。《指引》充分考虑小企业风险特征,突出各项条款的可操作性。原则上只界定开展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最低尽职要求,为商业银行留出一定的操作空间。四是合规性。《指引》考虑了有关监管规定及商业银行的通行做法,依然充分体现合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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