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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答记者问


  问:修订并公布《立案标准》的意义何在?

  答:这次公布的《立案标准》,补充、修改和完善了检察机关管辖的42种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涉及国家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经验总结,是检察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查办职务犯罪一系列指示精神的体现,也是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刑事政策与立法精神、结合司法实际和办案需求的体现,符合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实际。因此,《立案标准》是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武器,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入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同时,检察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立案标准》,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渎职侵权犯罪及其立案标准,必将获得人民群众更好的监督和支持,必将更好地保障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必将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问:《立案标准》的修订坚持了哪些原则?

  答:《立案标准》的修订过程,是一个不断探讨立法原意和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过程,也是一个发扬民主和科学论证的过程。高检院在历时两年的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这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司法解释必须遵循的准则。立案标准的制定严格遵循了法律的原意。二是便于操作原则。尽可能地避免笼统和原则性的表述,尽可能地作出明确、具体、细化的规定。三是统一协调原则。高检院多次召开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专家和行政执法部门研讨论证会,并广泛征求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级检察机关的意见。可以说,《立案标准》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问:《立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刑法》第九章、第四章及修正案(四)规定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共计42个具体罪名。在《立案标准》修订中,注意保留和吸收了部分试行标准,并对司法实践中认识分歧较多、长期困扰和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的若干问题作出了规定,这些修订内容主要涉及渎职犯罪主体范围的界定、经济损失的认定、侵权犯罪立案标准的细化和新罪名案件立案标准的确定等方面。可以说,这些修订内容更加严密了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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