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促进各行业和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地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向国务院报告,并向有关地方、部门和应急管理机构通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要求,在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通过建立社会公众报告、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基层信息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信息报告渠道。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电话、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意见》还要求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加强培训资质管理。要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创造更加浓厚的人人关心公共安全、人人学习应急知识的社会氛围。
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基层单位是重点
问:怎样提高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答:祸患常积于忽微。目前,许多社区、乡村、企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一旦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往往先期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加强应急管理当务之急是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
《意见》强调,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使群众一看就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谁来做,避免不切实际、照抄照搬。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 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