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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就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二是《意见》对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意见》强调政府的重视和引导作用,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强调企业行业的参与和支持作用,要求企业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积极进行评价机制改革,完善能力业绩与工资待遇相挂钩的收入分配办法。强调院校的教育和培养作用,要求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规范办学方向和培养标准,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强调劳动者的能动作用,鼓励技能劳动者参加培训和考核、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为劳动者实现技能成才开辟了广阔空间。

  三是贯彻《意见》必将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新局面。"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升级、企业提高竞争力,迫切需要提高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意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我们就一定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创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意见》共7个部分,19条。基本内容可概况为"11259"。

  一个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一个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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