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继续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地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对过去拖欠的基本养老金,由各地逐步予以补发。二是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六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七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八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十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实行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问:为什么要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一是有利于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目标是实现基金的部分积累,也就是说,统筹基金现收现付,用于互助共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积累,用于职工个人未来养老。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养老保险没有资金积累,而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了确保养老金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这样既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也会影响将来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要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就必须做实个人账户。
二是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程度高峰的到来,必须及早进行基金准备,以承接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届时如果仅靠当期征缴和财政补助将难以为继。
三是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参保人员因个人账户没有做实,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受到影响,制约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基金具有可携带性,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完全可以带着做实了的账户走,从而有利于参保人员流动。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也逐年稳步增长,经过东北三省试点的检验。这些都为做实个人账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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