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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答记者问


  问:“十一五”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答: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总量控制,依靠发展促调整,通过调整促提高。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水泥工业由大变强和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目标:2010年水泥预期产量12.5亿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比重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60%;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企业平均生产规模由2005年的20万吨提高到40万吨左右,企业户数减少到3500家左右。水泥产量前10位企业的生产规模达到3000万吨以上,生产集中度提高到30%;前50位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5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吨熟料热耗由130kg标准煤下降到110kg标准煤,采用余热发电生产线达40%,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5%。粉尘排放量大幅度减少,工业废渣年利用量2.5亿吨以上。石灰石资源利用率由60%提高到80%。

  问: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为加快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引导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是要加强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水泥产能增长过快、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经较高的地区,发展速度要适度控制;对落后产能比重较大的地区,继续鼓励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新上项目必须根据市场需求、资源状况和交通运输条件,合理布局,防止盲目。
  二是要严格市场准入。把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核条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适当修订水泥标准,提高水泥标号。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认真执行2006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提高建筑市场应用水泥的准入标准,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重点建设工程和建筑物结构工程。大中型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三是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抓住水泥市场总量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采取上大关小、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缓解资源、能源压力。
  四是要加快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水泥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提高生产集中度。确立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其在区域市场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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