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答记者问
(2006年4月27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简要介绍一下我国焦化行业的基本情况。
答:到2005年底,全国焦化生产企业约有1300多家,机焦总生产能力约3亿吨,比上年增长25%。2005年产量2.43亿吨(约占世界焦炭产量的57.5%),其中机焦产量约2.3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了25%、17.9%和24.4%;表观消费量约2.3亿吨,约占世界焦炭消费量的50%;出口焦炭1276万吨,同比下降15%,出口贸易量约占世界焦炭贸易量的45.5%。2006年预计新增机焦产能约2000万吨。
在产能高速增长的同时,焦化行业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土焦产量由2000年3450万吨,下降到2005年的1000万吨左右,土焦占焦炭产量的比例由2000年的28.3%下降到目前的不到5%,机焦比例则由2000年的71.7%提高到2005年的95%以上。同时企业规模也不断提高,2005年年产焦超过100万吨以上企业达到42家,总产量约占全国规模以上企业总产量的38.8%。
问:谈谈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
答:“十五”期间,全国机焦生产能力由2000年的1.15亿吨,增长到2005年的3亿吨,年均增长21.1%。特别是2003年以来,年均增长高达29%。2004年以来,经过行业清理整顿,焦化行业低水平盲目扩张的势头得到遏制,落后生产能力淘汰步伐加速,环境污染状况有所改善,取得初步成效,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任务依旧十分繁重和紧迫。具体表现为:
从2004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焦炭价格逐月下滑,目前国内市场价格已跌到950元/吨左右,同比跌幅达30%。2005年焦炭出口平均离岸价格183美元/吨,同比也下降30%左右。今年以来进一步跌至130美元/吨左右,相当2004年均价的一半,最高价格的三分之一,可谓“乌金卖了个石头价”。2005年焦炭出口量1276万吨,同比下降15%。炼焦煤及运输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焦化生产企业利润空间严重挤压,特别是以生产商品焦为主的独立焦化生产企业,亏损面高达90%以上,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目前国内焦炭实际消费量约2.3亿吨,而机焦生产能力已达3亿吨,其中独立焦化生产企业产能约2.1亿吨,开工率仅有60%左右。仍有2000多万吨的在建能力。产能过剩十分明显。
发达国家的焦炭主要用于钢铁冶炼,其中95%的焦炭生产能力作为钢铁企业的配套设施进行布局。我国钢铁企业用焦量占焦炭产量的80%左右,但只有33%的生产能力布局在钢铁联合企业内, 67%的焦炭生产能力为独立焦化生产企业,除少数作为城市煤气供应的市政配套设施外,大部分集中在煤炭产区,远离产品用户,难以实现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行业资源配置和布局不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