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2006年4月10日)
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
《意见》)公开发表之际,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就学习贯彻
《意见》精神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谈谈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无论是在数量、布局上,还是在管理、服务上,都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今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这个
《意见》是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部门在多个部门密切合作,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的,对于进一步提高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把中央8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变成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可操作性的工作项目,使原则性要求变成了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便于落实、便于考核的实事,能够更好地落实中央的要求,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校外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目前,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相比,发展相对滞后,还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意见》从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政策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校外教育水平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