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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问: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职业技能不高,许多地方就业服务和培训满足不了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需要,《若干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答:农民外出务工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找工作,而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若干意见》提出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二是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三是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包括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等。五是针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是我国产业工人后备军的实际情况,《若干意见》还强调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并提出相应措施。
  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关注的问题,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是什么?
  答: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不是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怎样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个问题。《若干意见》提出,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根据这个思路,《若干意见》强调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特别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关于养老保障,《若干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这个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积极探索。
  问:子女上学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若干意见》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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