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意见》提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这40个字中,最重要的是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公平对待,就是要对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等看待,使他们享有平等待遇和权益。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合理引导,就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着力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防止大量农民工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
问:农民工工资偏低而且经常被拖欠是当前很突出的问题,《若干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和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必须首先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若干意见》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意见》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的处罚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合理确定和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三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强调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若干意见》还对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问:农民工劳动安全条件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若干意见》采取哪些举措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答: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民工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也是他们就业后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多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已经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针对当前职业安全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若干意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企业和用人单位的责任。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民工履行告知义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三是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提出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要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四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五是对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禁止使用童工提出了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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