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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物权法草案修改、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等情况答记者问

  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6年立法计划,请问这部法律是否将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

  答: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新形势,建立公正、统一、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有必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起草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就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作出规定。国务院将在今年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问: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民主立法方面有许多“亮点”,请问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立法走群众路线,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新的进展。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还举行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中的第一个立法听证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在总结以往民主立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还要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需要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就法律草案中重大问题举行听证会,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问题举行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律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考虑到这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拟在近期将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物权法草案中也还有一些问题,准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意见。希望新闻媒体能配合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共同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问: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在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和进展?

  答:法规备案审查室设立后,我们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和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起草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修改草案)》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草案)》。这两个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已于2005年12月16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一年多来,我们收到了一些公民、组织对有关法规、司法解释提出的审查建议。对这些审查建议,我们逐件登记,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同时,还有重点地进行了对法规、司法解释的主动审查工作。对经审查研究,认为法规、司法解释存在与法律相抵触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对其中有些问题,还与制定机关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对不属于法规、司法解释审查的来信,区别情况,分别转送有关国家机关研究处理。我们将严格执行法规和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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