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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艾滋病防治条例》答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条例规定的有关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制度。
  负责人:为了做好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条例设专章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制度,重点规定了针对普通民众、重点人群和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内容和措施。一是,强调对公众的普及性宣传教育。规定: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在公共场所以及旅客列车等交通工具的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广告牌或者张贴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组织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宣传。二是,加强对学生、育龄人群、进城务工人员、妇女等重点人群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应当利用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网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劳务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对进城务工人员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国家鼓励和支持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纳入妇女儿童工作内容,提高妇女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和支持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会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规定:医务人员在开展艾滋病、性病等相关疾病咨询、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对就诊者进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咨询、指导和宣传教育。
  记者:条例在开展行为干预、加强对医疗行为以及血液制品的管理方面有哪些规定?
  负责人:预防控制制度是建立完善的艾滋病防治体系的关键和基础。为了使各项预防措施能够得到切实落实,在总结国内外预防艾滋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在六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为了能够准确掌握艾滋病疫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制度。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国家艾滋病监测规划和方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艾滋病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开展监测活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艾滋病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二是,鼓励和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实施行为干预措施。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情况,制定措施,鼓励、支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推广预防艾滋病的行为干预措施,帮助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改变行为。三是,将推广使用安全套,推进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等干预措施作为制度予以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公安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互相配合,根据本行政区域艾滋病流行和吸毒者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并有计划地实施其他干预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和完善安全套供应网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四是,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检测行为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发生艾滋病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艾滋病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五是,与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相衔接,严格规范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采供血行为和生产行为,保证血液、血浆和血液制品的安全。规定:血站、单采血浆站应当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不得向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当在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前对每一份血浆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浆,不得作为原料血浆投料生产;医疗机构应当对因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艾滋病检测、核查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六是,加强对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行为的管理。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未经艾滋病检测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和人体血液制品等的,应当依照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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