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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问:《办法》《指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9章99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界定了电子银行的概念和范围,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统一到电子银行的监管范畴之中,并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变更,规定了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品种的条件、要求和审批程序。第三章风险管理,规定了电子银行战略风险、信誉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明确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建设、授权管理机制等要求。第四章数据交换转移管理,规定了电子银行数据转移的条件和管理方式。第五章业务外包管理,规定了电子银行业务外包和选择外包方的基本要求,以及对业务外包风险的管理原则。第六章跨境业务活动管理,界定了跨境业务活动的范围,明确了开展跨境业务活动的要求。第七章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督检查,规定了电子银行业务日常监管的基本要求。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指引》共有5章57条。
  第一章总则,界定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的含义,以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安全评估机构,说明了可以从事电子银行安全评估的机构种类、条件,以及有关资质认定的规定。第三章安全评估的实施,说明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应遵守的基本流程、评估内容和评估方式。第四章安全评估活动的管理,说明了涉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的各类相关机构,在电子银行安全评估过程中应遵守的要求。第五章附则,对《指引》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
  问:电子银行的运行具有全天候、无疆界的特点,因此各国对电子银行的管理都比较注重与国际标准的衔接问题。《办法》《指引》在这些方面有哪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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