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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就《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答记者问
(2006年2月6日)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办法》《指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银监会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答: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上电子银行的兴起,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迅速发展。为规范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开展银行业务,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的颁布对于加强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暂行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电子银行风险监管的要求。由于发布《暂行办法》时,我国电子银行的发展与监管都处于探索时期,对电子银行业务的整体发展研究还有待于深入。因此,《暂行办法》主要着眼于网上银行的监管,只对商业银行利用互联网开展银行业务进行了初步规范,而没有涉及利用同一平台开展的手机银行业务、个人数字辅助(PDA)银行业务等的监管与规范。《暂行办法》仅对网上银行业务(Online Banking)进行规范,一方面导致对同一电子银行平台上相同风险的监管,因客户所使用的设备不同而产生差异,监管网上银行有依据,而监管其他类似银行业务“无法可依”,不利于真正控制电子银行的风险;另一方面《暂行办法》也与国际上以网络银行(Internet Banking)或电子银行(Electronic Banking,E-Banking)作为法律规范对象的通常做法差异较大,不利于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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