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检察改革的六项主要任务中,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是首要任务。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重点是什么?
陈:改革和完善检察监督体制,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是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也是《意见》中最为突出、着墨较多的部分,为今后三年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指明了方向。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一方面保证公安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公正司法,一方面及时纠正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见》在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面总共写了10余条,从立案、侦查到审判、执行,从刑事诉讼到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强化监督的措施和手段,《意见》针对刑事诉讼中存在的违法办案,刑讯逼供等问题,明确提出了要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完善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完善检察机关查处刑讯逼供的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司法监督中探索检察机关发现司法活动中有渎职和其他影响公正办案情形的建议更换办案人员,完善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的查办和改进工作机制等。这些措施的探索和完善,都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使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记者:《意见》实施的三年时间正好是司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时期,检察改革在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陈:按照中政委的部署,全国检察机关正在进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检察工作的内部工作机制,这都属于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规范执法行为的改革措施。一是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依法细化办案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操作规范,对执法活动中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和执法流程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善于运用现代化科学手段管理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流程规范、质量标准科学、监督制约严密、考核及时准确的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领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合理确认执法责任,按照现代司法理念实行合理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执法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或者徇私枉法、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追究其法律和纪律责任;四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各个诉讼环节之间的制约,尤其是加强举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抗诉等环节的相互制约,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