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就《公证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5年9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它的制定与颁布对于促进我国公证事业发展有什么影响呢?就此,本网记者对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进行了专访。
记者:您能介绍一下我国公证机构、公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吗?
段副部长:目前,全国共有3146个公证处。其中,按体制划分,行政体制的公证处有1553个,占全国公证机构总数的49.36%;事业体制的有1555个,占49.43%;合作制试点公证处有38个,占1.21%。
按管理层级划分,司法部管理的公证处有1个;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管理的公证处有47个,占全国公证机构总数的1.49%,由副省级市和地级市司法局管理的有372个,占11.83%;由县、县级市司法局管理的有2013个,占63.99%、市辖区司法局管理的有713个,占22.66%。
目前,全国公证从业人员数量共有19000多人。其中,公证员约11600人。
(1)从公证员学历构成看,公证队伍是一支法律知识与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队伍。
全国公证员中,目前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公证员11041人,已占公证员总数的95.2%,比去年增加1.11%。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有5929人,占公证员总数的51.12%,比去年增加20.9%;专科学历的有5112人,占公证员总数的44.08%,比去年减少15.03%。
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有557人,占全国公证员总数的4.8%,比去年减少19.5%。
此外,自2003年以来,公证员从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中选任,迄今已有400余人经过实习培训进入公证队伍。
(2)从公证员年龄构成看,公证队伍是一支经验和职业阅历不断丰富、不断成熟的队伍。
全国51岁以上的公证员1797人,占全部公证员总数的15.49%,比去年增加7.09%;41岁至50岁的公证员3427人,占29.55%,比去年增加8.62%;31至40岁的公证员5185人,占44.47%,比去年减少5.57%;30岁以下的公证员1216人,占10.49%,比去年减少7.67%。
记者:公证行业正在开展全国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您能否介绍一下此次活动的背景以及目前进展情况与效果?
段副部长:我们在公证行业开展全国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背景有三点:
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法制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新形势下,在全国公证队伍中开展一次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以提高公证队伍素质、提高公证质量、提高公证的公信力,是对公证工作适应形势需要的一项必然要求。